民政部:望社会对以房养老理解勿以偏概全

2013年09月21日02:02  京华时报
视频加载中,请稍候...
 

  据新华社电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》发布后,“以房养老”问题引起社会广泛讨论。民政部昨天首次通过其官网公开回应称,“以房养老”只是通过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养老服务的举措之一,而且是试点性举措,希望社会及媒体对国务院有关意见全面理解,勿以偏概全。

 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,开展“以房养老”在国外一些国家已有成熟的做法。这次国务院意见借鉴国际经验,提出开展这方面的试点,是积极慎重稳妥的,目的是探索符合国情、满足老年人不同需要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的养老保险产品,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方式,进而构建多样化、多层次、以需求为导向的养老服务模式。

 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认为,在意见中,“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”即所谓“以房养老”,只是“完善投融资政策”中的一句话,而且明确是开展试点。在随国务院意见同时下发的重点任务分工中,也只是45项重点任务分工中第27项有关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中的一个子项目。因此,对国务院意见要全面理解、准确把握,不能以偏概全、误导公众。

  >>观点

  以房养老并非政府转嫁责任

 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的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》提出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,即“以房养老”。

  这一消息恰好在延迟退休、延迟领取养老金、“男当园丁女编织”等围绕养老制度的激烈争论之时发布,大多数舆论对于“以房养老”表现出了相当的抵触和疑虑情绪。质疑的声音主要集中在政府责任和“以房养老”在国内的水土不服上。

  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副主席、养老住区专委会主任陈宏认为,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,只是《意见》里融资政策中提到的一条,并不代表政府转嫁责任,与基本养老制度和财政兜底也并不冲突。

  北控老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负责人徐涛也认为,“以房养老”仅仅是提供了一条市场化的、可选的养老产品,并不替代政府、社会的责任和个人的赡养义务。   据新华社

(编辑:SN064)
分享到:
保存  |  打印  |  关闭
猜你喜欢

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

  • 新闻美国禁止委总统访华专机飞越领空
  • 体育亚锦赛女排无缘决赛 上海赛丁俊晖进4强
  • 娱乐独家:王菲李亚鹏离异后携女庆中秋
  • 财经前首富宗庆后被砍为何并发高管阴谋论
  • 科技亚马逊德国配送中心员工再度罢工(图)
  • 博客中国十个最著名的中秋赏月之地(图)
  • 读书给皇后拉皮条:上官婉儿陷宫斗内幕
  • 教育最大高考工厂升学率超8成 学生统一如厕